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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   (二)基本原则   ——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体现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全国上下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着力在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增长动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   ——符合海南定位。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海南自然资源丰富、地理区位独特以及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等优势,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   ——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全方位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协调推进,使各方面创新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创新的整体效益。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准入便利、依法过程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四)实施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   二、制度设计   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一)贸易自由便利。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1.“一线”放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一线”进(出)境环节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在确保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以联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不征税、不检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货物、物品按出口管理。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被遣返回国   “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被遣返回国   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冯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5月3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过公安部以及山西省追逃办和公安机关扎实工作,“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在缅甸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   强涛,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铁十二局资金中心华东分中心核算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李建东侵占公司巨额资金。强涛、李建东于今年3月3日畏罪潜逃。中央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统筹各方面力量开展追逃追赃,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我国公安机关与缅甸执法机关通力合作,在较短时间内将二人缉捕并遣返。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强涛身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李建东侵占巨额国有财产并外逃,影响十分恶劣。二人在疫情期间流窜多国,最终被缉拿归案,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的提升,是“天网2020”行动和国企领域反腐败重要成果。我们将持续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将外逃人员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责编:冯粒、唐述权) 推荐阅读

  指引标牌更换不及时  笔者最近去县里的政务中心办事,看到电梯里用于指引的标识标牌还沿用的是机构改革以前的各单位名称。实际上有的单位名称已经变更,有的单位已经合并不存在了,办公地址也已经变更。这种不及时更换指引标牌的“小事”,对于身在单位的人或许不要紧,因为他们熟悉情况,不容易搞错。但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来说,容易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有可能找不到要办事的单位或窗口,有可能坐错电梯。  现在各地乡镇以上机构改革应该已经结束了,村级建制调整很多地方还在进行中。这些工作结束后,相应的标识标牌名称的变更应及时跟进,如此才能方便群众办事。改革是好事,相应的配套服务也应跟上。这需要我们各个单位,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想得细致一点,让群众少跑路。  四川绵阳市 彭 宇      社区休闲场所成摆设  笔者居住的县城,从2010年前后,修建了若干个公共文化休闲活动室,多数是依托社区兴建的。县城原本缺乏文化休闲场所,得知兴建社区文化休闲活动设施,小城居民翘首以待。可是,陆续建成的这些休闲娱乐场所,有的只开放了一两个月就关门大吉,还有的建成数年了,至今一天没有开放过。这些为公众服务的文化休闲设施为啥闲置不用?有知情人透露,一旦对居民开放,就会产生水电、维护、清扫等费用,索性关门不用。  为民服务的文化休闲设施闲置不用,成了摆设,无疑是一种资源浪费。对此,不少居民有意见。一些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休闲缺乏场所,到了秋冬季节,天气渐寒,更是无处可去,只能窝在家里,无聊得很。  一方面是对文化休闲场所的迫切需求,一方面是文化休闲设施建而不用,其根源还在于管理者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其实,开放公众文化休闲设施产生的一些问题,通过精细科学的管理是能有效解决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给社区居民营造温馨舒适的休闲场所。  辽宁义县 陈桂忠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01日 07 版) (责编:冯粒、曹昆) 推荐阅读

各位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一年多,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极不容易、极不平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勇立潮头、担当作为,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再一次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引领,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果敢坚毅、领航定向、把舵前行的卓越领导能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凸显了中华儿女自强不息,敢于战胜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的英雄气概。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依法履职,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根据公共卫生领域新情况新问题,部署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立法修法工作,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法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一年多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审议法律草案、决定草案48件,通过34件,其中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17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听取审议39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决定批准5个双边条约;审议通过38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2人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根据宪法规定,常委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将国家最高荣誉授予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建立卓越功勋的36位杰出人士和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作出杰出贡献的6位国际友人。这是现行宪法实施以来首次集中颁授国家勋章。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发布特赦令。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特赦了九类服刑罪犯共23593人,这是宪法规定特赦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实践。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并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重大举措,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信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立法任务,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定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依法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完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建成统一的覆盖全国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连续3年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2019年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995件,报送备案的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33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38件。经审查,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与宪法法律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506件,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18名被任命人员进行宣誓,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主持并监誓,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举行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带动各级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召开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推动“一国两制”方针和宪法、基本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紧扣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配合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外商投资法通过后,一揽子修改建筑法、消防法、电子签名法、城乡规划法、车船税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许可法,完成相关法律的衔接;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确保改革成果同步惠及台湾同胞。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出口管制法草案,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回应时代和改革的法治需求。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证券法修改历经四审,坚守推进改革、保护投资者权益、强化监管的立法方向,确认注册制等改革成果,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起草并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加大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坚持农民利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底线立场和修法方向,为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修改药品管理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药、劣药、药价高、药品短缺等问题。制定疫苗管理法,为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加上一把“安全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按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对30件立法修法项目作出统筹安排,争取用1至2年时间完成大部分立法任务。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强化动物疫源疫情的监测预警。起草并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努力制定一部防范生物风险、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支撑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法律。   围绕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监察、司法、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制定社区矫正法,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作出关于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制定密码法,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完善相关领域治理的法律制度。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2018年8月整体审议各分编草案,之后分单元多次进行审议,并对完整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各方面意见90余万条。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了目前总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过去一年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我们重要启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及时反映改革开放新经验新成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